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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孙婷婷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是一所常规扎实、内涵丰富、有特色积淀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目前已形成一园两区的办园规模。春江幼儿园秉承“用关爱助燃智慧的火花”办园理念,怀揣以实为根、以爱为本的教育情怀,构建“快乐、创意、自主、灵动”的和谐校园。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与要求,我园结合实际,特拟定2023年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或监护人在本区域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托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二、服务范围

  长江路以西龙江路以东区域内(百馨南苑、百馨北苑、百馨西苑二期、百馨西苑三期、百馨西苑四期、百馨西苑五期、春江中央花苑、春江人家、百汇公寓、杏村、东杏村、苗栗树下、颜家村及将安置在本区域的拆迁户)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小班:12个班(南苑6个班,西苑6个班)

  托班:2个班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8:00—11:00;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常州新北区春江幼儿园南苑园区(百馨苑89幢)

  (三)幼儿体检时间与地点:6月19日、6月21日、6月25日、6月26日、6月28日上午8:00—10:00,幼儿空腹到百丈文化娱乐中心接受入园体检,体检需要携带户口簿。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地户籍幼儿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监护人房产证或安置结算单、拆迁协议。

  3.幼儿体检单。

  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有房随迁子女需提供本区域房产证或经公证机关公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无房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明。

  3.父母至少有一方有社保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有本区域工商营业执照证明。

  4.幼儿体检单。

  五、收费标准

  1.保育教育费

  新学期以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现收费标准为小中大班780元/生·月。

  2.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10.5元/天(一餐两点)。

  (2)托管费:新学期以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现收费标准为100元/生·月。

  3.代收费

  (1)园服费:390元(运动套装、毛衣衬衫三件套、夏装套装)。

  (2)床上用品七件套:328元/套。

  4.托育费

  3周岁以下儿童托育费1280元/生·月。

  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托管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伙食费每月按22天预收,学期结束、转学、退学按实际用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六、其他事项

  1.家长向学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园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插班生在班容量容许的情况下会满足家长的需求,7月1日-2日只做登记。

  3.家长与儿童进入校园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有序按路线至规定场所进行报名登记,不聚集、不随意乱逛。

  4.新生报到时(8月31日)需上交《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请家长登录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查询与评价平台,按照平台提示登录打印。(http://58.216.151.149:9102/)

  本招生通告所有解释权归幼儿园,未尽事宜可查阅新北教育网站《新北区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入园)须知》。

  七、咨询电话:85601050

  八、监督电话

  责任督学:13585457006

  春江街道:81591808

  区教育局:85127715(基教处)、85127833(督导处)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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