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包”揽芳华赞诗情,匠心不渝守初心——春江…  幼儿第2周食谱  萌娃看阅兵,赤心燃国情——春江幼儿园师幼共…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保健之窗>>安全工作>>计划、制度>>文章内容
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4   点击:   来源:   作者:刘亚美

 

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我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和遏制学校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火灾故事。
二、 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火责任制建设。校长(法人代表)为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要亲自过问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学校全员防火责任。分管校长具体落实工作细节到岗、到位、到人。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人员都承担防火安全责任。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各学校要对照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主动邀请当地消防部门给予指导,认真自查自评,制定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我整改,自我提高,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立微型消防站。有寄宿生的学校要逐步建立微型消防站,把微型消防站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计划。无需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学校,要建立一支灭火应急队伍,经常开展有效训练。各校要完善各项消防设施,在防火重点部位及其他部位按规范配齐配足适用灭火器材。
(四)加强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与消防设备维护。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学校,要聘请维保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无消防控制中心的学校,也要建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任何时刻都能正常运行。
(五)明确消防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明确防火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开展对学生宿舍、教职工休息地方、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会议室、体育场馆、地下车库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易发等等场所消防检查;检查疏散通道及出口、消防车通道、逃生应急通道等是否被封堵;检查是否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应急广播系统是否有损坏;检查消火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损坏或关闭;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过期,配备的数量及型号等并检查摆放位置是否明显、易取用;检查燃气设备是否漏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食堂脱排油烟机是否有积垢积油;检查电器设备、电线是否漏电、老化、电工是否持证上岗等;检查电动车是否违规充电,要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检查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违规动火等;检查是否用易燃材料装修、搭建;检查基建项目是滞明确防火安全责任;检查此前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要规范管理防火巡查、检查台账资料,巡查、检查情况及时记录。
(六)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各学校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切实整改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筹措整改奖金、限定整改期限、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使隐患成为明火。发现火灾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七)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119消防安全月”期间,各学校要主动开展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灭火应急演习和火灾疏散逃生演习,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三、 工作步骤
(一)各学校明确制定火灾防控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
(二)各学校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基建装备处汇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
(三)2017年3月22各学校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教育局通报各工作情况。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李雪焕担任组长,教育局安全处人员担任组员,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各校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校要主动请消防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解决火灾防控疑难问题。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校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学校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通报批评。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的,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工作方案请于1115日前报区基建装备(电子稿),每月15日前上报月工作情况(见表格),2017年3月22前报送工作总结。邮箱zfm200513126.com。联系人:查方明  85190615。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118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    苏ICP备10201501号-2    电话:0519-85606083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