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所有物品在总务处的统一调配下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二、园内各种器材、设备、办公用品、班级备品、清洁用品等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发放、调配,并登记造册,规定使用年限,定期清查。
三、幼儿园财产物品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并签订物品包保责任状,由总务处负责。文印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相关责任人保管,班级备品由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期期初期末各清查一次。
四、物品采购要坚持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五、所有使用保管物品的相关人员,要精心保护幼儿园的所有物品,造成人为损失或丢失的由相关人员或使用人员赔偿,对配给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因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由总务处按照备品帐进行协调。
六、遇有大批财物遗失,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外,就检查原因,追究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教育或赔偿处理。
七、所有物品管理的相关人员,对自己管理的所有物品不得外借,确须外借时,需经园领导批准,填写借用单并按时追回。
八、凡是幼儿园的物品,出入大门时,必须经总务处批准,登记、凭条放行,凡不经批准登记出大门者,追究门卫人员责任。
九、各类设备如发生故障,由总务处组织技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每次维修要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
2012、9